海盗湾,一个提供bt种子下载的站点,自打它诞生之日起便受到年轻人的追捧,而封杀它的大部分是老一辈的人。理由基本上是一些版权之类的话题。
昨天看了「海盗湾」的纪录片,里面主要纪录了站点创始人Gottfrid、Fredrik、Peter被公诉的事件。这几个年轻人通过网络认识并合作创建了这个网站,Fredrik的梦想是建立一个世界上最大的网站,和我们曾经有过的梦很像不是吗?
站在他们的立场上设想一下,比如我买了张CD,朋友也想听,我借给了他,他听了之后觉得不错烧录了一份然后将我的CD又还给了我,现在CD变成了两份,如果再有相同的场景,那就再变成4份,8份。。。这样不断继续下去。现在方式变成了网络,受众面积更大速度更快而已,为什么说是违法呢。
反过来站在那些音像公司方面想,如果每个人都从网上bt了,那我专辑和电影就卖不出去多少,理论上只卖一份就够了,我们投入了那么多钱和精力却赚不到钱,以后大家都没有音乐听,没有电影看。
似乎每边都有各自的道理,我不懂法律,只是单纯觉得道理都通顺。随着年龄的逐渐增大,我越来越支持花钱购买正版软件,不仅是对软件作者的尊重,还因为只有他们赚钱了才能继续升级或开发新软件提供新服务,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。可是盗版这个是必然的存在,尤其在网络越来越普及的今天,你关掉一个海盗湾,接着会有更多的海盗冒出来,那些厂商们应该自己想想办法该如何迎接网络时代,更新自己的盈利方式。
在这方面我觉得逼哥做的不错,专辑给你免费下载,不够?那再给你配好封面和歌词,还分为mp3和wav两种格式,多周到。如果你觉得好听可以捐助一些钱,多少随意,像很多独立软件的作者一样,虽然这些钱杯水车薪,但是表明了一个音乐人的态度,他不是光靠专辑销量去活命,此外逼哥的巡演也是不赚钱的,他具体怎么赚钱的我也不得而知,反正一个人什么也不做埋头创作那的确应该挺潦倒的,不光是歌手,所有人皆如此。你唱歌唱的好演戏演的好就应该大富大贵吗,没有的事。逼哥还在微博上分享了几个国外提供付费下载的音乐站点,这些都是网络时代歌手赚钱的新途径。
昨天也看到了一些关于中国好声音的八卦,说那英和那辛的,像歌手没节操到这个地步,我估计也没什么人传播她的歌吧。


